千禧年四觀

徐四浪

本書資料:柯樓士編,李經寰譯 台灣華神出版 1985年初版

        「千禧年四觀」一書主要是針對四個對「末世論」不同見解的派別之討論,這四個觀點分別為:1. 歷史的千禧年前派2. 時代派的千禧年前派3. 千禧年後派4. 無千禧年派。因為這四派的神學與教義的論點與釋經學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因著不同的釋經原則,故解釋相同的經文時卻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一切的問題是出在「解經」的問題上。

        按著聖經神學與教義來說,解經的結論就是神學與教義的理論根據。但是若按神學學派的思想來說,通常是先有某一神學思想體系作為解經的前提,然後才引用有關經文來支持其神學理論。今日許多宗派的教義也是用這種方式,先有了宗派的教義,後引用有關的經文來支持其教義。這種的解經法是:如果經文的字面可以支持其神學與教義,就用字面解經,但如果字面意義不能支持他們的神學與教義,就用寓意或靈意解釋。雖然在理論上他們反對用寓意解經,但為了支持其理論,還是採用寓意解經法。所以若以神學與教義為前提來解經,或以正當的解經法來得正確的神學與教義,這是決定末世論是否台乎聖經本意很重要的關鍵。

        因此,在本書的結構安排中,作者先是介紹一個派別的主要觀點,並其經文的根據,然後再由其他的不同派別作回應。這樣安排的好處是:免於某一派的主觀解經。我發現無論是哪一派都的確有令人信服的經文基礎,但是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來時也是有其理由的,因此讀者較易陷入一種情形就是無所適從。為這個令人頭痛的辯論,我體會到一些現象:

        第一、光是找出支持自己觀點的經文是不夠的,因為解經的方法會導致不同結果,所以他的解經原則必須要「一貫」,字義與寓意在解經的運用上,應該是要一致的。

        第二、避免各說各話,我認為任何一派都有必要參考別人對經文的解釋,若發現別人對經文處理的態度比我嚴謹更不會自相矛盾時,就應該接受自己的錯誤,不應該強解或強辯。

        第三、接受自己的有限。事實上沒有一個人能發展出一套涵括完整又無懈可擊的末世理論,我們應該從中盡力去避免更大的錯誤。

        從解經的立場來看,每一派各有其解經特色。就如歷史的千禧年前派,這派相信基督是在千禧年前再來,在神學教義上他們與千禧年前派一樣,但他們的解經法是以歷史的亮光來解釋主再來的預言和預兆,即以新約的應驗來解釋舊約的預言。那位感動舊約先知寫預言的聖靈,在新約時就啟示使徒來解釋那預言預兆的意思。這是用現在已應驗的事實來解釋過去的預言,並用現在已應驗的解經原則,去解釋尚未應驗的預言或預兆。他們用新約基督生平的亮光來解釋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或預表,多數是按字面來解釋。由於歷史千禧年前派是按著歷史上已應驗的事實來解釋先知的預言,所以本派根據希伯來書八章8-12節,對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的解釋,認為新約的教會就是舊約的以色列民,而教會時期就是千禧年國度。

        第二種的時代派的千禧年前派,這一派對舊約關於國度、猶太人及基督為王掌權的預言是用:字面意義、文法、特別注意時間性作為解釋的原則。他們接神創造宇宙的六日,在第七日神安息了,解釋為人類在地上的歷史是七千年。千禧年是基督在地上與信徒建立國度,共同掌權,以結束罪惡動亂、背叛上帝的世界。這國度的首都就是錫安,以色列民族將要全家得救。他們的解經方法是字義解經,因為他們認為聖經的文字是起初接受信息之人所用的一般語言,舊約用希伯來文,新約用當時羅馬帝國通行的希臘文。這樣神給百姓的信息,不必經過先知、教師、神學家、或牧師,一般屬神的人都可以明白聖經的含意。

        所以聖經中歷史性的內容、教義性的經文、道德教義的教導,甚至預言性的內容,都要按字面意義來解釋,即使聖經中有一些象徵性的字句,也要按當時人所能容易明白的字面意義來解釋。該派以聖經原文無誤論為根據,而解釋神在歷史中的啟示是逐進的,是有嚴密的系統的,不但著重過去的歷史,也著重於今日實際生活的教訓,並引進未來完美的國度。雖然如此,但實際上此派也並非那麼堅持字面意義和文法解經。他們常常在不能自圓其說時,就用他們所反對的寓意解經法,來支持他們的理論,所以在解經的原則上就缺乏前後一貫。此派相信聖經完全沒有錯誤,熱愛聖經、忠於聖經的態度是我們要學習的,但他們錯用解經法,不按聖經本意的解經所做出的教義,是有待商榷的。

        而第三種的千禧年後派觀點所主張的末世觀認為,藉著福音廣傳和聖靈在人心施行拯救的工作,神的國在今日已得拓展,至終全世界要基督化,引進一段長時期公義、和平的日子,即所謂千禧年,且在此結束時,基督就要再來。緊隨基督再來就是所有人都要復活、受審、進入天堂或下到地獄。因此,千禧年在我們後派的眼中,是指在這一世代,即教會時期裡會有的一段屬靈復興的黃金期。這要藉著今日世上不斷的努力來實現,並要延長到某一時間,甚或超過字面一千年也說不定。而它種種改善的特質可從人類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的提高反映出來。屆時,大部份世人都能沈浸在公義的景況。

        在解經方面此派相信聖經絕對無誤,是神的啟示,有至上的權威。但他們認為聖經是用人間文字來表達,所以有文學的因素,要注意文章的體裁、文字的運用,其中有許多是比喻、寓意、象徵,如果單用字義,則不免違背原作者用詞的本意。後派人士也用字義解經,但他們不單用字義解經,更按聖經經文的體裁和用詞來決定用什麼解經法。因此若遇凡屬非物質的屬靈真理,雖然用物質的名詞,那只是借喻而已。但我們會思考一個問題:如果因為用物質名詞,一定按字義或文法來解釋,而忽略經文屬靈的本意,那不是解釋聖經的屬靈教訓和啟示。就如耶穌第一次來世既不是完全照字面應驗,有不少是照寓意或靈意應驗,那麼耶穌第二次的再來,當然也不能照字面意義來解釋,而要按那段經文的含意和用辭來解釋。

        特別關於啟示錄二十章節千禧年的經文,如照字面意義實在不能解釋。無底坑若照字面,既然「無底」,如何使用「鑰匙」鎖著,那鍊子未免太長了?那條「大鍊子」是銅的或鐵的?魔鬼是靈界的,不受物質界的限制,即使銅或鋼的鍊子也不能鍊著靈界的撒但。「一千年」是數字上的一千年麼?如果是,從甚麼時候開始,其時間如何計算?這裡只提一千年,沒有提到「國度」,為什麼說是一千年國度。這不是不忠於字面解經法麼?也許可以辯論,與基督一同作王,這不是國度麼?但若把作王解釋為國度,這是寓意解經,而不是字面解經。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千禧年後派與前派的主要分別,不是在於基督在千禧年「之前」與「之後」再來的分別,乃是對國度的特性與掌權的方式的不同觀點。後派相信:藉著傳福音,信徒增加,基督教的信仰成為世人生活的標準,教會的存在對人民的日常道德生活產生影響,神的國度將在地上彰顯出來。這種的千禧年國度,因基督的再來、死人復活、最後的審判而宣告結束,所以千禧年是屬靈的國度。所以根據他們的解經方法來看,其實此派也並非有一致的釋經原則。

        另外一種稱為無千禧年派,此派認為用「千禧年實現派」更能表達其意義。此派並不是否認千禧年的教義,乃是對千禧年的看法與其他千禧年派的看法不同,他們認為啟示錄二十章論到的千禧年絕不是只發生在未來,而是現今已逐步實現了。從解經原則來看,無千派的解經法,是字義、文法與靈意並用。不過什麼經文要用字義,甚麼經文要用靈意,常常與前派不同。無千派根據經文的本意採用文字與靈意並用的解經法,所以對末世論他們認為神的國度一面藉教會在地上實現,一面仍屬於未來,即基督再來時才完全實現。信徒在基督裡面,就是在國度裡面,但我們仍等待基督再來,完全實現國度的顯露。

        這日期何時實現,無人知道,所以要及時準備,為國度的實現而計劃,努力。在解經方面,無千派在解經法的運用上,比前派與後派較充實,他們除了文法、字義、靈意、象徵、寓意之外,還注意到經文的體裁,特別啟示錄是漸近平行體裁。這種解經是將本意解明,就不會將解經者的意見加入聖經裡去。但對聖經教義的統一,神的國度是屬靈的、不受時間的限制一事,仍然不清楚。他們不少的見解是為了與前派、後派的理論不同而已。

        綜合以上四派的觀點,的確使我明瞭問題真是出在解經上,因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一派的理論可以完全被接受。所以討論這四派的觀點之後我的體會是不要太堅持唯有自己才是對的,對具爭論性的問題應該有所保留,尊重與我不同的觀點,如此才有繼續對話與成長的可能,因為低估別人的證據,及高估自己的證據都是不智的,無論如何我們都得承認在神的面前我們都是很無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