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布伯─關系互動的《我與你》
柯哲輝
一、 前言
「我是一塊大石,我是一個孤島...... 大石沒有感受,孤島也不哭泣。」─保羅西門
20世紀是人與人心靈隔絕的時代。20世紀見不到人,所看到的只是一面面的牆,一件件的物,一重重的資訊工具。人築起一道又一道的篱笆,將自己的“我”圍起來,就是連自己也與“我”失卻聯絡;以致人與人交往時,都是以彼此築起的篱笆相接。人與人之間,只是在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不是在建立“我、你”的關系。鑒于世紀交替之際,若要割斷篱笆,拆毀城牆,我們不得不重讀華文教會鮮少人認識的馬丁布伯著作,《我與你》。
馬丁布伯的《我與你》的主要中心思想,就是著重于人與上帝以及人與人之間建立密切的關系,將自身的“我”向世界開放。
二、 思想淵源
馬丁布伯(MartinBuber,1878-1965)是米大示(Midrash,為猶太人之舊約注釋)著名學者所羅門布伯的孫子。所羅門布伯是哲學家、神學家、錫安主義者,屬熱愛敬虔和彌賽亞的哈西典派(Hasidim,猶太人之敬虔派)的人。馬丁布伯生平深受祖父影響,因為馬丁布伯的宗教觀的主要淵源是來自哈西典派。有學者甚至宣稱:對哈西典一竅不通,就休想正確認識和解說馬丁布伯。綜觀布伯一生,哈西典的信仰與實踐,確實是他安身立命之處。布伯的經典著作《我與你》,其中所展示的關系哲學與對話,其實就是哈西典信仰的精髓。
1919年9月,他在自己的一部著作自序中如此稱哈西典派的教訓:“完全建立在我與神聖的你間的雙向關系的基礎上,這種基礎就是交互性,就是相會。”《我與你》的初稿,則寫于同年秋天。
三、“我─它”的關系
在《我與你》其代表作中,布伯將人對經驗世界的兩種關系的範疇作了截然的劃分:“我─你”關系和“我─它”關系。“我─它”的基本範疇是東西。人常在經驗他的世界,走過了事物的表面,去搜尋獲取經驗。人所經驗的是事物,而在經驗其中,布伯說:“那些經驗的人,并不參與世界,因為經驗只是‘在他們里面’,并不是‘在世界與他們之間’。世界也不參與那經驗。它讓人來經驗它。它在這經驗上并不貢獻出什麼......”“我─它”所著重的是從對象中得經驗,得知識,得理想或某一成就利益,所缺乏的就是彼此互惠的關系。這也是“我─它” 關系中致命的傷害。
雖然如此,“我─它”關系卻是經驗世界中人生的絕大部份內容。這種“它”代表了某種破碎、扭曲的人生,其中充斥著各種欲望、機心和妄想,常常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其外自有其他的“它”在,與別的“它”互相聯系著。無可否認,人需要外在的事物,以經驗和應用來充實他的生活。但是,布伯提醒我們:“听吧,主要的真理是:沒有‘它’一個人不能生存,但是單靠‘它’而生存的人就不足為人了。”
麥葛夫(Alister McGrath)認為布伯用“我─它”這個範疇指主体與客体的關系。例如一個人與一支筆。人是主動的主体,筆即是處在被動的客体。因此,人與筆的關系可稱為“我─它”的關系。其實,布伯的“我─它”關系并不是我們習以為常的主客關系的那樣呆板,布伯“我─它”關系建立的主要因素在于“我”。
換句話說,“我”的對象是“它”或是“你”在于“我”如何看待我的對象。若我的對象單是一支筆,或是一隻寵物,不過“我”與對象彼此間卻建立了互動的關系,“我”的對象雖是“物”,也可以成為“你”。
簡言之,“我─你”同“我─它”兩者關系可區別,亦可以互相轉化。布伯也進一步的解釋:“當‘我─它’的‘我’因視你為‘它’時,‘我’也自然而然地包括在字義里面。”這里的“我”,不是互動關系中的“我”,而是經驗事物的 “我”。意思是說,當“我”視“你”為“它”時,這個“我”其實也已轉化為 “它”,只是一件“物”,而不再是存在本身。這豈不是現代人的真正面貌嗎?
四、“我─你”的關系
如以上略略所提,“我─你”是與“我─它”相對立。“我─你”的基本範疇是關系,而且是單以關系來建立,如布伯所言:“凡說‘你’的人,就不擁有任何東西了,它什麼都沒有。只是站在一個關系上。”這個範疇是布伯哲學的核心。
“我─你”的關系存在于兩個互動的位格之間,其中會有相互和來往的對應,而這份關系是不可以任何東西取代,也不可捉摸,不可看見的聯系,例如我們知道一件“它”,但卻認識“你”,也可為“你”所認識。知道一件事,是能表達對那件事的知識。但認識某人,卻沒有內容可言。這種“知識”是無法表達的。
這種關系雖沒有真正內容,但確實存在。借布伯的話,這“不是特定的內容,而是一種同在,這種同在即是能力。”處在現代的我們,肯定對這種關系感陌生,倘若現今可遇見仍存有此種關系的人,肯定會被現代人定為異形人,外星人或精神病患者。難怪布伯認為“我─你”的純粹關系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你”關系的渴求總叫人失望。因為這個關系能夠發揮多少作用,得看他們彼此間的關系的完整的程度而定。不過,布伯也指出“‘我─你’的關系線若引申下去,它們在永恆的你上面都交叉著。”原來“永恆的你”成為了“我─你” 關系的至善至美,完全的境界。人同“永恆的你”的關系總要蛻變為“我─它” 的關系,原因也是在于“我”,是“我”在“它世界”中將“永恆的你”轉化為 “它”。幸好,這位“永恆的你”就其本質而言是不可能變成“它”的。
相反的,“永恆的你”常在期待中以真誠引導“我”重返“你世界”,與“永恆的你”在歷史的點上會遇,這也就是神聖的相遇。原來“我”與“永恆的你”的關系總不叫人失望。
五、現代意義
在功利主義、個人主義的盛行之下,“我”的意識總是不斷的在自我膨脹。“我” 的對象─“你”在現實生活中常被視作“它”,單是一件“物”,一件單讓“我” 使用的利用品。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與人只在于利害層面,已不能造成一種真正的對話關系。時代盛行之風會否已卷入天國子民的團体中?
在建立“我”與“你”以及“我”與“永恆的你”的關系過程中,“我”總是要從“你”或“永恆的你”得著一些好處與利益。也許我們忘了,“我”與“你” 是以純粹的“弟兄姐妹”關系相稱呼;“我”與“永恆的你”是以親愛的“兒─ 阿爸父”關系相呼叫。其實,這就是所謂互動的關系。馬丁布伯不是基督徒,而是猶太教的神學家,但是它的關系哲學,卻能給予我們許多的啟發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