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異X檔案

─靈異現象信仰觀

臺灣靈異傳奇

  從大家樂迷齊聚有應公廟前看明牌,到玫瑰之夜的「鬼話連篇」,台灣人對靈異的興趣幾乎已經到了「全民運動」的地步。打開頻道十幾個靈異節目、作家帶頭賣說鬼錄音帶、鬼故事成為暢銷書,連湄州媽祖都忍不住過海來。至於兩度掀起的催眠熱與第四台的觀落陰,更顯示台灣人對靈界不僅是有興趣探索,而且還勇於實踐。

  靈異在臺灣的風行,固然有媒體的推波助瀾,但是更根本的原因仍在人心。由於對前途焦慮不安,所以算命;至於通靈則是因為想念去世的親友。這些追求的原始動機值得諒解,問題是有沒有一條循序安全的途徑?

  靈異的力量是神奇而強大的,但也就因為如此,我們就更不能像神農嚐百草似的以身歷險,或者甲好倒相報的「有效果就去嘗試」。僅憑個人機緣探觸靈界事物的危機不僅在騙財騙色,更危險的是小鬼難纏、請神容易送神難。

靈異的科學探索

  靈異到底存不存在?又存在哪裡?似乎信者言之鑿鑿,疑者聽之藐藐,仍是未知的X檔案。解剖人體,在心臟、骨骼、血液、細胞....中就是看不到靈魂。於是有人從靈魂的「重量」著手,將瀕死的人放在精密的儀器上秤重,企圖由斷氣前後重量的改變證明靈魂的存在。電子攝影法發明之後,開始攝下一些人眼見不到的磁場現象,令許多靈異探索者大感興奮,配合佛教信仰中的天眼通及民間信仰的陰陽眼觀念,終於造就了宋七力。儘管心理學中的超心理學對這些現象的科學研究行之有年,醫學界對氣功現象也進行了各項實驗,但是迄今科學仍難以為靈界現象定義,也無法用實驗加以證實或否定。

  至於廣大民眾的個人經驗又是如何?姑且不論佛教及民間信仰裡的菩薩顯聖事蹟,許多有過瀕死經驗的人都一如「別闖陰陽界」這部電影信誓旦旦的見證靈界存在的真實性,至於無奇不有的撞鬼經驗就更加普遍了。但是在此同時,宋七力、妙天等人在檢查官面前的「破功」似乎又顯示靈異現象經不起嚴格的考驗。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這些現象呢?

科學主義靈異觀

  對於靈異現象最常見的觀點是以「科學主義」的立場斥之為迷信。所謂科學主義就是相信理性與科學萬能,認定理性能徹底解釋一切現象,甚至說明生命意義,因此不能被科學證實的靈異現象自然被視為無稽之談。這也是為什麼當侯寬仁檢查官以「養小鬼」等「犯罪事實」起訴太極門掌門人洪石和時會引起司法界一陣騷動。因為將來法院審理時,負舉證責任的檢查官必然面對如何證明「小鬼在哪裡」的難題。

  我們同意科學、理性足以拆穿某些套招的「假靈異」,但是要徹底排除靈異經驗的存在則至少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第一,要能證明並無神或其他超自然實體的存在。第二,要能指出靈異現象經驗者的知覺聲稱本身是不一致的。第三,要有證據顯示從自然機制( natural mechanism,如心理機制)必然會有系統的產生錯誤的信仰或虛幻的經驗。顯然,反對靈異者並不能提供滿意的解釋。

  事實上,判斷「迷信」跟觀察者的真假標準有密切關係,在明知科學、理性無法成為靈異經驗的充份解釋下,仍然堅持自己的真假標準,不分青紅皂白的隨意指控別人是迷信,本身也成了迷信。但這不就是無條件的承認所有的靈異經驗都是真實的,事實上,宗教心理學的某些研究已經發現某些心理機制是導致錯誤靈異認知的原因,所以適度運用科學與理性來檢驗靈異經驗仍是可以被接受的。只是我們應該了解「非理性」並不就是「不理性」,更不能直接等同於虛偽或錯誤。

解讀靈異現象

  不過我們也發現一些看似矛盾的靈異經驗,例如在見證者對關公顯聖的描述裡,關公的服飾、兵器根本不是三國的原貌,而是明朝小說裡的形象;再如按照佛教輪迴觀念早該投胎轉世的離世親屬卻往往會現身子孫夢中。但這是否表示這些靈異經驗都是虛構的或僅是心理作用?宗教研究裡也常發現靈異經驗者的經驗往往與其文化背景密切相關,像佛教徒不會看到聖母馬利亞,基督徒也不會看到觀世音,這就讓人更加懷疑靈異經驗的可靠性。

  只是這些看似衝突的靈異經驗並不足以否定靈異現象本身的真實性。因為靈異現象的描述通常是基於可靠的視覺經驗,基於知覺經驗內在的有效性,除非我們有證據反駁某種顯然的知覺,否則不必急於下結論。至於靈異經驗之間的衝突則應該區分「直接的經驗層面」及「後來的判斷層面」。例如張三說:「桌上有一粒甲的蘋果」,李四說:「桌上有一粒乙的蘋果」,這兩人的陳述是衝突的,可能其中一個人的聲稱是對的,也可能兩個人都錯(蘋果是丙的),但是桌上有一粒蘋果則是基於可靠的視覺經驗而來,因此不能單憑「後來判斷層面」的錯誤就連帶否認了「直接經驗層面」的可靠性。因此除非懷疑者能指出見證者的「看見」是出於錯誤的知覺經驗(如光影的錯覺,或嚴格精神醫學意義下的幻視、幻聽、強迫性行為),否則不宜輕率否定別人的靈異經驗。

世紀末靈異風潮的根源

  以上的說明並不是要鼓吹靈異經驗,而是因為在科學主義宇宙觀及儒家「不語怪力亂神」價值觀影響下,許多人無視於靈異現象的真實存在,一概斥之為迷信。這種封閉、獨斷的態度,不但不能夠遏止靈異歪風,反而因為對靈異現象無知而帶來嚴重的後果。因為,靈異現象的發生,通常都與生命的基本需要有關,偏偏這是科學主義無能為力的地方,最後就出現高級知識份子追隨靈異大師的弔詭現象。

  即使在號稱最科學的科學園區我們依然看到各種耐人尋味的現象,如看風水、拜財神。如果細問其理由,有的是口頭不信,卻又附帶一句不能太鐵齒。反正成本不高,但如果有效,則投資報酬率極高;倘若無效,至少求個安心,對自己對別人都有交代。何況祭拜之物最後也祭了自己的五臟廟,沒什麼大損失。這也說明了為什麼越到世紀末,靈異在臺灣越盛行,因為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在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感之下,傳統運、命之說就成了解釋成敗的最好理由。更積極者則求助於靈異來解決心理與現實難題。只是一如前述,靈異接觸有相當高的危險性,所以我們就更不能對靈異現象茫然無知。

基督教靈異觀

  談到靈異現象往往有強烈的個人性,例如有人說他昨晚在陽明山上看到一個無頭的人在騎機車。聽見的人一定會說他見鬼了,但是這樣的經驗通常不是他人能重複經驗的(否則靈異節目在鬧鬼現場的錄影就更有可看性了)。對於這些靈異現象,在經過理性初步的判斷之後,基於尊重個人經驗,我們不必急於否定其陳述。只是這不代表我們同意靈異見證者對其經驗的解釋,基督教對於靈異現象其實有一套完整且相當慎重的理論。

  基督教承認,我們常會經歷一些我們無法解釋的力量,有時這些力量會傷害我們,有時會對我們有幫助(可能是表面上)。雖然不是所有的力量都與靈界有關(有些能夠用心理機制或其他科學理論解釋),但靈異現象無疑是生活裡存在的現實,因此這現實背後到底是什麼,就更值得進一步思考。

宋七力事件真相

  對非基督徒來講,在描述這些經驗時,往往是從其文化或宗教背景尋找解釋,因此會有相當的差異性。這就是前述「直接經驗層面」與「後來判斷層面」的差別。例如某人聲稱他看見了他死去的祖父,對於他的「看見」我們或許無法逕予否定,但是那個祖父形象的實質到底是什麼則有討論餘地。再如宋七力的弟子聲稱在宋七力顯像館的天空看見「本尊」,我們不必急於否定他們的「看見」(雖然這可能是心理暗示下的作用),但是「本尊」顯像並不等於宋七力有神力(因為這已經屬於「後來判斷層面」)。釐清了這兩者的分別,我們就能避免以宗教對立的態度來面對其他信仰的宗教經驗,也不至於因為其他宗教眩目的靈異經驗輕易動搖了信心。

  我們也要提醒,不同宗教的靈異觀往往有相當大的出入,不宜想當然耳的混在一起討論。像中國人對鬼的理解的就不同於基督徒,中國傳統認為人死為鬼,因此鬼不盡然是負面的力量,只有帶著冤氣的鬼魂才會加害於人,這也是為什麼今天許多人對於靈界接觸如此大膽的原因。佛教的觀念也與基督教大不相同,基督教裡「魔鬼」連用,佛教裡則鬼是鬼,魔是魔。對佛教而言,鬼乃是六道輪迴裡的一道,同樣有生有死,人死不一定變鬼。至於魔則分成天魔、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四類,除天魔外,後三者都是人的心理因素或生理現象所造成。

  不論各種宗教對這些靈異現象的解釋為何,如果這些靈異經驗果真是出自靈界的存在物,即使我們不知道如何加以命名,這些東西依然存在影響著人的真實力量。對基督徒而言,這影響的力量若是好的,我們稱他為神或天使,若是不好的,我們則稱他為邪靈或魔鬼。這是因為基督徒相信,這世界除了神與人之外,還有天使與魔鬼這兩種精神受造物(spiritual creatures)。

靈異經驗判準

  在此我們不願逕以基督教對靈界的理解套用在其他人的靈異經驗上,更不願意魔鬼、邪靈這類負面名詞引起不必要的情緒反感(儘管我們相信這些都是真實的存在物)。但我們很誠懇的建議所有對靈異感興趣,或者曾經有過靈異接觸的朋友們,當您遇見類似無法解釋的力量時,不妨多加查驗。

  有人會以內在是否平安作為判斷靈異經驗的標準,然而這可能過於簡化,因為平安在不同處境往往會有不同意義。至少對面臨重要抉擇的祈求者,其情感難免困擾重重,很自然會將困擾的情緒壓抑下去,而以為是平安。因此比較理想的指標是,當您的靈異經驗是將您整個生命方向導向世界、使人安於罪中之樂時,這時所謂內心的平安極可能來自邪惡力量。反之,當人整個生命朝向光明面時,則較可能是來自善良力量的真平安,此時如有靈界存在物的攪擾,則很容易判定是出自邪惡力量。

  基督徒更強調不能僅以靈驗與否作為靈界存在物善惡與否的判準。許多人驚訝於算命的奇準,但是如果更深入了解熱衷算命者的生活,就不難發現這些「鐵口直斷」終究沒有為其帶來真正的平安,反而綑綁了他們的心靈。有些人在靈界接觸裡看到了自己死去的父母、兄姊,這種對親人的思念我們很可以了解,但是您怎麼確定所看到的就是親人的鬼魂,而不是惡靈(devil)搞的鬼呢?

惡靈附身

  我們不願危言聳聽,但是有太多的例子顯示,惡靈附身的現象經常發生在參與包括算命、通靈、靜坐等等活動之後。您可以不接受基督教對附身成因的解釋,但是您願意只因著好奇、因著想解決困難就讓這種不可知且不可控制的力量進到您的生命裡嗎?今天有許多新興宗教領袖似乎都有異於常人的能力,撇開套招的宗教騙術不論,如果這些靈異力量是真實的,難道我們就跟隨嗎?我們有沒有想過這些異能的來源是什麼?當我們還沒有分辨異能來源的能力,還不深知其中利害時,難道就此貿然投入嗎?

  只是我們也要提醒基督徒們,盡量避免籠統的以迷信作控詞去否定非基督徒的靈異經驗,而應該以尊重、友善為起點去傾聽其經驗,然後以中性的說理語言配合理性思考(其靈異經驗中是否有理性可以明顯判別的破綻)及道德判斷(其靈異經驗是導向善或惡的方向),逐漸去增加他們對靈界活動的敏銳性。然後再於適當時機分享基督徒的經驗。

  更重要的是,民間宗教精靈崇拜下的靈異經驗其實是不能真正徹底滿足人類生存及心靈宗教需要的,非基督徒對靈異經驗的追求也往往是出自短暫的功利目的或上述的心靈需求。因此,如何從不同類別的靈異經驗看出其內在需要,進而從基督教的精神資源中提取相應的信息來回應,或許是更有果效的溝通方式。

靈界對峙的真實性

  對於基督徒來說,因著對民俗宗教活動(如上述算命、通靈、靜坐)的警覺,這種靈界接觸的機會可能大為減少。但這不表示基督徒就對靈異現象免疫,或者可以不必有所了解。事實上聖經強調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約壹四1 ),撒但也會偽裝成光明天使(林後十14),更重要的是聖經指出我們乃是與那空中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此,千萬不要受了科學主義的影響,把魔鬼的存在當成是中世紀的神話,忽略了靈界對峙的真實性。

辨別諸靈

  面對靈異,聖經強調的觀念是「辨別」(discernment ),特別是林前十二10節提到「辨別諸靈」的恩賜。雖然恩賜的賜予不是普遍性的,但是建立辨別諸靈的觀念,不輕信靈異現象是基督徒首先要有的思想裝備。其次則是在神的旨意上省察,因為不論魔鬼如何偽裝,其最終目的是要破壞神的旨意,如果我們敏銳於神的話,且真誠順服,就不容易上當。尤其基督教信仰的宗教經驗不是注重靈驗性、刺激性,以滿足人的好奇與神氣為目的,而是尋求與基督的關係更密切,如果與此一目標相背的靈異經驗都該提高警覺。

  在靈修上我們則建議三點準則:第一是清心,這指靈裡貧窮不足(謙卑)的態度。魔鬼的墮落起源於驕傲,這也是牠最主要的特徵,如果一個人表現出太強的權力慾,就該有所警覺。第二是愛心,這是看見自己乃是需要主的憐憫罪人,同時從被愛的經驗轉向愛人。過去許多邪靈工作的例子往往出現看似大發熱心,肆無忌憚批評別人的情形。如果時時保守在愛中,就能避免陷入類似的誘惑。第三是勇敢的心,不膽怯的開放自己遵行神的心意,也憑基督勇敢的面對仇敵的各種挑戰。

趕鬼的權柄

  我們也要指出,趕鬼在聖經裡不是恩賜,而是權柄,因此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靠賴耶穌的權柄驅趕撒但(但我們不建議屬靈經驗還不豐富的基督徒輕率投入趕鬼事工)。所以不要擔心邪靈的干擾,聖靈的工作是更真實也更有力的。如果真遭遇了,就要鎮靜面對各種情況,請主與我們一起面對,問道:「主啊,是你嗎?」然後就專心聆聽。感到迷惑時就大膽的問:「這是什麼,你從哪裡來?」,並奉耶穌的名趕鬼。邪靈若見我們心志安定於主前,就要逃遁。

為靈魂拋一個錨

  今天臺灣的靈異熱潮並沒有探討生命價值或人靈魂的層次,多半是漫談一些不能重複的現象,如某個夜晚當事人在精神恍惚的情形下發生了一些不可思議之事。我們雖然不否認這些經驗中可能有部份的真實性,卻必須指出這些探討所觸及的往往只是膚淺的表象,而且可能讓人步入靈異接觸的危險中。

  我們相信靈異熱潮只是人們追尋永恆的替代品,心病還要心藥醫,倘若您選擇其他宗教,我們尊重您的選擇。但是如果心仍不安,是否願意開一扇門?--給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