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信與不信

 

    信與不信之間的婚姻,對當代教會造成了不少的困擾。現代教會男女比例的失衡,更使這個問題複雜化。在775期王礽福弟兄發表<應該積極思考:信與不信如何同負一軛>一文,旋即引起不少議論(如777期平信徒<結婚與信仰如何比重?>及以利亞<一顆恨嫁的心>兩篇文章)。筆者欲籍此機會,發表自己對信與不信此一問題的省思。

 

婚姻:既聖又俗

    在一切討論之先,我們先要明白究竟婚姻是怎麼的一回事。簡要的說,婚姻不是純粹的聖事,也不是純粹的俗事。一方面婚姻乃最親密的人際關係,正如聖經所言:二人要成為一體。假如信仰不只是宗教活動,而真切是基督徒安身立命之基礎的話,毫無疑問他的配偶需要對基督教有一定程度上的認同。不然的話,雙方的價值觀之相異將會帶來沖突。然而在另一方面,婚姻卻不是單講信仰與價值觀的一回事。夫婦不是只講理想的一對,他們更是一起面對生活的一對;夫婦間不只是有心靈上的溝通,也有一起面對柴米油鹽的時候。那麼說,性格、成熟度及責任感等均是擇偶時必需考慮的。婚姻,既聖又俗,是全人的事。

    這麼一說,那些認為雙方都是基督徒的夫婦,因有上帝的介入而一定會有好結局的說法乃過份天真。(至少筆者就曾因性格問題而與另一位基督徒分手收場:感情的事不是簡單的方程式所能涵蓋,單是信仰相同或雙方認真就能保證成功。)另一方面,那些認為彼此相愛就能克服彼此信仰問題的論點,卻似乎把信仰對生活的影響看得太輕。(當然,假如雙方均認為信仰只不過是宗教活動,那則是另一回事。)

    筆者認為在教會的教導上,我們需要鼓勵會眾追求最理想的婚姻。是以本人認為教會不應該鼓勵信與不信間的婚姻,而另一方面教會也應教導會眾如何擇偶。教會在關顧戀愛中的會眾時,除了關心會眾配偶是否基督徒外,也要留心雙方是否能夠好好的一起生活。我們要留意婚姻並不簡單,當中有信仰生活的層面、又有日常生活的層面,處理婚姻問題切忌一刀切。

 

米己成炊,如何是好?

    然而,當信徒遇上了未信的對象,甚至已經開始與未信者談戀愛,又該如何是好?在此筆者欲先討論一個假設的事例。教會中有一位姊妹同時受到兩位男士的追求,一位是弟兄,另一位卻是未信的。那位弟兄的性格比較幼稚,有多次玩弄感情的紀錄,而在教會生活中他是「後排攻擊」的中堅、不冷不熱。而那位未信的先生思想成熟,眾人皆視他為好好先生,而他對基督教信仰印象不差。究竟她應該挑那一位作她的丈夫呢?

    對於筆者而言,最理想的答案乃是兩者都不挑,等待另一位既成熟又熱心的弟兄出現。然而,倘若我們被迫要兩者擇其一又如何?我們應否因為弟兄的信仰,而要姊妹選擇他?在這種情況下,筆者會鼓勵該姊妹選擇未信主的那位先生。一方面這是因為他在人格及成熟度上比弟兄優勝,令筆者會相信他能夠與姊妹一起好好的生活。而在信仰方面,無疑他是未信,但至少他對信仰有好感;而在另一邊廂的弟兄在信仰上卻不熱心。權衡輕重之下,筆者會讓姊妹選一個有機會信主的成熟男士,拒絕那位既不熱心又吊兒郎當的弟兄。

    誠然,這種誇張、極端的情況很少會出現。然而筆者在此再三重申,教會的教導是不可以一刀切的。教會除了要考慮信仰這一個問題外,其他的素質皆是不能忽略的。固然教會不應該鼓勵信徒一開始便考慮未信的對象,然而信徒若已有一位素質不錯而未信的男女朋友,不分青紅皂白的反對到底也不一定是良策。筆者認為,倘若信徒己開展與未信者的戀情,教會最好能找機會與他們會面,並按個案的情況對信徒提意見。

    另一方面,教會也當積極思考如何與信徒未信的配偶或情人相處。我們不能夠一味的以為未信者都是壞的、是會「教壞」已信的一方的。信與未信的戀愛婚姻縱是百般不對,已發生的就是已經發生,我們只能夠面對。為何我們不能與未信的一方做好朋友呢?既然已經有一群未信的人與信徒結婚談戀愛,那不正就是我們的禾場嗎?就是他們暫時不肯相信,能令他們與教會建立良好關係不也是一件好事嗎?

    假如信徒未信的情人配偶是位好人,又不抗拒信仰,筆者認為應該接納他們,並讓未信的一方能認識教會、認識神。至於對信徒方面的紀律,筆者並不反對。然而紀律必須要合宜且有目的,是以過份嚴厲(如革除會籍、禁上聚會或禁領聖餐)或無了期(如禁止事奉至配偶信主為止)的紀律均是不合宜的。

 

男女失衡大件事?

    在探討信與不信的婚姻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提及教會男女比例失衡之現象。然而,我們會不會將問題過份地諉過於此一現象?

    首先,筆者得指出信與不信的結合並不是姊妹的專利。事實上,有不少弟兄於教會外認識未信的女朋友,在筆者的圈子中也有好幾對這樣的組合。我們得承認教會的男女比例有問題,但我們也要承認這不是唯一的問題,不然的話為什麼會有弟兄有姊妹不挑,偏要選一位未信的配偶?

    對於這一個問題,似乎未有人詳細的評論過,而筆者卻想到好幾個解釋。這可能是因為信徒覺得教會中的人不夠成熟、或是太悶太乏味。又有可能是因為信徒根本感覺不到信仰會對他的愛情會有甚麼影響。而最糟的可能性,則可能是信徒覺得教會中的人與未信的分別不大,以致他們樂於接受未信者。不論真正的原因如何,我們可以肯定男女比例不是唯一的問題。問題可以是出在信徒身上,或是出在教會文化和教牧教導等身上。筆者認為,這些問題很可能會比男少女多的問題更為重要。

    另一方面,我們又對教會男女比例失衡的問題知道多少、又為此做過多少?縱然筆者不完全否定信與不信的婚姻,但這充其量只算是權宜之策,絕對不是問題的答案。為什麼男人不肯信耶穌?對此我們有充足的討論嗎?而即使教會男少女多,教會又是不是無計可施?至少,據筆者所知不是每一位弟兄(包括筆者)皆「受惠」於教會的男少女多。那麼一說,某部份所謂男少女多的問題,其真正原因很可能是因為一些弟兄姊妹的生活圈子狹小所致。對於這一點,教會不是沒有可作為的地方的。

 

後話

    對於信與不信的問題,筆者於本文中講出了本人的一些反思,可是卻沒有甚麼真正的答案。事實上,在這個話題上有不少人提供過不少答案,只是這些答案不一定是合理的。筆者認為,在信與不信的婚姻此一話題上仍然有大量發問、討論的空間。就讓我們在複述公式化的答案前,先問一句:「問題是甚麼?」